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六种形式。那么怎样写遗嘱才合法有效?
不同的遗嘱形式,所生效的条件也各不相同,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对应的准备工作,才能让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
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
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无效情形的遗嘱
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内容的违法部分无效;
4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其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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